剛寫完
BL,說自己
嚮往純粹的愛情。
其實明白,在俗世裡渴求這種愛情是奢望。
譬如說一個乞丐對你情有獨鐘,追著你說愛你,你是他命中注定的一位,願意把所有財產都給你,瞓街時替你蓋報紙‧‧‧
很可怕對不?但人家是完全付出的真愛啊。
問其中一方喜歡上的理由,往往說不出幾個。
但要吸引到,總有固定的特質:外貌,身才,財產,才華,氣質‧‧‧
所以會有<<世界上最有魅力的妻子>>、<<風靡全球的女人優雅聖經>>這些經典。
可是,在這個剩女時代,賢慧、可愛已經不足夠吸引男士了。
在單純的年代,男士對某個女孩的關注愛護,可能已表示了明顯的愛慕;現在,小小的行為已經能令單身的女士心如鹿撞。所以
<<He's not just that into you>>類形的題作應運而生。
只恨我年輕時沒看過此書,經常自作多情,玩暗戀,致使現在加入中女行列,竟還沒有實戰經驗。
現在,其實已經沒有18、22時的恨嫁,想拍拖的心情了。
有點心如止水(快要做尼姑的感覺)。
最近問起朋友他們理想中的對像是如何的,才猛然想起,我一直沒有明確的擇偶條件,每每都是因應暗戀對像而變:溫柔、樂於助人、專業‧‧‧
但我錯了,這些是擇「友」條件,並不是擇「偶」條件。
不愛自己,條件再好也沒有用。
我一直不能想出清晰的條件,所以,沒有目標,甘於浸醉在自我感覺良好中,錯過了很多光蔭和機會。
靜下來,細心描繪出白馬王子的模樣。